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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措施将出台
最大限度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许跃芝

本报北京1月14日讯 记者许跃芝报道: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的特别通行权利,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工作“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应急联动单位和救急的群众通过电话、短信、微博等形式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的求助,要树立“救急就是警情”的意识,第一时间接警,主动采取提供就近交通状况、信号灯调控、分流等措施积极协助。通知特别指出,必要时可调动现场执勤民警疏导其他社会车辆避让。对情况特别紧急的,可派出警车开道引导急救车辆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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