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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门加强科研项目财务管理
科学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结余对外投资
钱箐旎

本报北京1月14日讯 记者钱箐旎报道:财政部、科技部近日对《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进行修订,并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大大充实了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内容,加强了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管理和资金结转结余管理。

新制度明确规定,在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方面,单位应当在保证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对外投资,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同时强调,科学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等投资。

根据形势的变化,新制度提高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将单位价值从500元以上提高到1000元以上,并要求单位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成本费用核算。明确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以真实反映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为实施内部成本费用管理打下基础,创造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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