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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提出,2015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达20%——
绿色建筑向我们走来
本报记者 黄晓芳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什么是绿色建筑?绿色建筑将怎样改变我们的生活?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当前我国城乡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一些地方大拆大建,建筑使用寿命远低于设计使用年限。”这位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但同时存在城乡建设模式粗放,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重规模轻效率、重外观轻品质、重建设轻管理等问题。

目前,我国存量建筑有400多亿平方米,每年新建建筑约有20亿平方米,建筑建造和运行消耗了大量的能源资源。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现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3个级别,绿色建筑指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的建筑。“一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约需新增成本50元左右,占建设总成本的比例很低。”

《方案》提出,“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20%。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1.2亿平方米,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节能示范40万套;并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中,要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内容指标体系,纳入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政府投资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商业开发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他说,有关部门还将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城镇供热系统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大力发展绿色建材等。要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加强建筑维护管理,探索实行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依法惩处违规拆除行为。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落实建筑废弃物处理责任制,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

同时,我国将深化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推行按热量计量收费,出台价格和收费办法,推进供热企业市场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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