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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3年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燃煤电厂脱硝电价试点扩至全国
黄晓芳

本报北京1月9日讯 记者黄晓芳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称,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由现行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燃煤发电机组,扩大为全国所有燃煤发电机组。脱硝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8厘钱。

据悉,发电企业执行脱硝电价后所增加的脱硝资金暂由电网企业垫付,将择机在销售电价中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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