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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跳出财税看房产税

♢ 房产税是收入分配体系和财产配置机制中涉及再分配的重要议题

♢ 房产税可为分税制深化改革提供新的支点

♢ 房产税是做好市场调控,遏制炒作和泡沫的重要手段

本报讯 记者钱箐旎报道: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日前举行的“新领导·新时代”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经济形势研讨会上表示,要充分认识改革房产税的意义,必须要跳出财税本身,站在整个中国社会转轨的高度,深入分析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什么样的突出问题。

贾康认为,首先,从战略全局通盘考虑,房地产的保有环节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房价问题,而是在收入分配体系和财产配置机制中涉及再分配的重要议题。在当前我国的税制设计中,间接税比重偏高,而企业所得税等直接税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就个人所得税而言,除工薪收入之外是否还有更大的优化空间?在“十二五”期间,财产税中与不动产保有环节相关的房产税就是一个可能的改革着力点。

其次,房产税还将为分税制深化改革提供新的支点。当前,地方的土地财政、负债财政已没有多少辗转腾挪的空间,必须做好顶层设计,通过打造新的地方税体系,着重推进省以下的分税制改革。这当中,房产税与资源税将成为税制建设中两个主要的增长点。

最后,贾康认为,中央提出“协调推进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选择”,是“未来几十年最大的发展潜力”,题中之义就是要在城镇人口不断扩大的前提下实现住有所居。在这一过程中要有力地做好市场调控,确保商品房价格稳定,遏制肆无忌惮的炒作和虚浮的泡沫,就必须在保有环节施行房产税。此外,还需要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确保低端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住有所居得到充分保障。在此前提下,相对高端的商品房可以随行就市。税制建设与房地产市场建设相结合,一方面有利于实现收入的再分配,另一方面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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