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我办”)拟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深圳地区的金融不良资产(“本交易”)。本交易拟采用密封递交公开竞争性报价的方式,对主要由广发银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境内借款人初始发放所形成的担保与无担保不良贷款及其后转化形成的资产/权利进行出售。
本交易所涵盖的资产涉及1户借款人,未偿贷款本金余额约为3868万元人民币。本交易的资产将按户进行出售。
本次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将同时面向国内外投资者。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等详情,请阅读刊载于网站www.coamc.com.cn上的交易公开竞争性出售邀请函全文。
本次资产处置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欲参加本次公开竞价资产转让的交易对象(以下称“投资人”),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下列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关联人。
任何对本资产处置项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办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755-82215560
监督管理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本次处置将遵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关于处置该资产的批复。我办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详见公告。
本次处置公告后,经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批复,我办将及时组织公开竞价活动。
本交易的联系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叶先生
电话:0755-82215746
传真:0755-82215582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