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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西部学校食堂建设资金比例不低于90%
记者韩秉志

本报北京1月6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教育部、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力争到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国家试点地区的学校食堂建设,到2015年前基本完成中西部和东部困难省份其他地区学校食堂建设。

通知强调,中央补助资金重点支持699个国家试点县,适当兼顾其他地区。中西部省份用于国家试点县的中央资金比例,应当不低于本省份所获中央资金总数的90%;用于学校食堂建设的资金比例应不低于90%。其他资金可用于必要的学生食堂炊餐具、供水、供电等供餐设施设备的购置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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