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司时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包钢稀土批量重组上游企业
稀土行业整合大幕再启
记者陈力

本报讯 记者陈力报道:内蒙古12家稀土上游企业重组工作日前启动。包钢稀土将整合内蒙古12家稀土上游企业,此举开启了2013年全国稀土行业的新一轮整合。

早在2011年5月,内蒙古就出台了《自治区稀土上游企业整合淘汰工作方案》,域内35家稀土采选、冶炼、分离企业纳入整合淘汰范围。在涉及企业转产、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等艰难环节的重组过程中,包钢始终坚持从国家和自治区稀土产业发展大局出发,积极推进自治区稀土上游企业整合。原有35户企业中,对18户企业实行了补偿关闭,每年减少碳酸稀土焙烧产能3.375万吨、稀土萃取分离产能2.736万吨、稀土金属产能5500万吨。同时,对4户企业淘汰关闭,对1户企业实行转型,整合重组取得阶段性成果。本次整合重组的主体为包钢稀土,列入被整合重组名单的12家企业分别是新源稀土、玺骏稀土、圣友稀土、三隆稀土、红天宇稀土、飞达稀土、达茂稀土、航天金峡稀土、金蒙稀土、生一伦稀土、五原润泽稀土、鑫业稀土,分别来自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和巴彦淖尔市。

2012年12月27日,经对自治区稀土上游企业充分调研并逐一洽谈,包钢稀土与内蒙古自治区内12家稀土上游企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分别签署了《稀土上游企业整合重组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本次整合重组必须符合国家稀土产业政策和自治区稀土产业发展规划,按照政策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统筹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社会稳定关系的原则来进行。

协议约定,12家企业及其股东同意无偿向包钢稀土转让本企业51%的股权。重组手续办理完毕后,包钢稀土将对12家企业的经营战略、经营范围进行统一规划,对其产业、产品布局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包钢稀土将在人才、技术、资金、稀土资源、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和产品出口配额方面给予12家企业支持,并有权对被整合重组企业进行产业、产品和产业布局结构的统一调整,对其经营战略、经营范围等生产经营事项进行规划和指导。

下一步,包钢集团在完成此次整合重组的基础上,将继续推进中国北方稀土集团组建和自治区稀土分类专营工作,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稀土产业向大型化、集中化、基地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稀土开采、冶炼分离、出口配额等指令性计划的落实。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