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文化企业不仅引领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而且是文化产业发展的脊梁。国有文化企业应在文化与国民经济、国民教育、城乡建设以及科技和旅游融合过程中寻找发展机会。当前,特别需要组建若干家中央文化企业集团公司,推动中央文化企业尽快上市壮大实力,引导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今天,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一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日前,由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报告(2012)》白皮书,以翔实的数据表明,国有文化企业不仅引领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而且是文化产业发展的脊梁。
白皮书显示,2003年至2011年期间,国有文化企业的年均增量达到446.6户,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是20世纪50年代的4.2倍、90年代的2倍多。这个数量的变化,与文化体制改革的实际进程是相吻合的。
与国有文化企业“个数”增加相对应的是这些企业“个头”的强大。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国有文化企业年末从业人员106.3万人,资产总额15966.44亿元,营业总收入7976.95亿元,增加值1994.95亿元,利润总额849.94亿元。国有文化企业已成为国有经济的一支新生力量。
作为国有经济的一支新生力量,大多数国有文化企业经营规模还不够大,竞争实力也不够强,但是,它们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却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这可以从“文化企业30强”中得到印证。2008年起,连续4年入选“30强”的文化企业共有53家,其中国有文化企业43家,占入选文化企业的81%。
白皮书提出,引导国有文化企业发展尽快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十分必要,而集约化和国际化是两个重要趋势。
面对人民群众快速增加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加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迫切需要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实现文化企业集约化发展,很重要的途径是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壁垒,最终依靠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促进文化资源和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流动,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引导文化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企业适度集中。当前,特别需要组建若干家中央文化企业集团公司,推动中央文化企业尽快上市壮大实力,引导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企业海外投资规模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扩大文化对外交流和贸易已迫在眉睫。同时,大力发展文化对外贸易,对于提升国内文化产业发展的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这是国有文化企业实现国际化的重要原因。白皮书指出,在一定时期内,文化贸易的重点仍然是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和服务出口。
当前,在国有文化企业发展的战略布局上,应该倡导“渠道优先”,把文化传播渠道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打破地区封锁,实行跨地区经营。事实上,我国文化内容生产的体系较为完备,而文化传播渠道显得“支离破碎”。从文化产业体系的完整性看,文化传播渠道无疑是“短板”或“短腿”。因此,相对于“内容型”文化企业而言,“渠道型”文化企业更容易在短期内迅速扩大规模、壮大实力。
文化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一方面文化生产及再生产离不开国民经济体系支撑,另一方面文化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空间广阔,文化产业是能够渗透于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白皮书指出,国有文化企业应在文化与国民经济、国民教育、城乡建设以及科技和旅游融合过程中寻找发展机会。这也是国有文化企业壮大发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