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受国人关注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刑诉法正确、统一、严格、有效地顺利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三部门,分别就各自的解释和规定,有针对性、有实效性地作了统一法律适用的修改,以严格依法办案,正确履行职责,确保案件质量,更加有效地惩罚犯罪,更为有力地保障人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