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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2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青海综合治理 湟水流域环境
水质达国家标准
雷婷

本报讯 记者雷婷报道:经过5年多的不懈治理,黄河上游最大一级支流湟水,水质已由2007年的重度污染转化为全流域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湟水主干流发源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流经青海省会西宁市等9个县、市,全长374公里,其中青海境内为349公里,流域面积达1.6万平方公里。

长期以来,湟水作为沿线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农村面源污染的受纳水体,水资源利用率超过60%,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远大于河流的环境容量,导致湟水河流域水质一度呈现重度污染。

为了治理湟水污染,青海省西宁市、海北州海东地区等相关地方成立了专门的污染治理工作机构。自2009年以来,青海省及沿线各级政府和重点企业先后投入直接治污资金17亿元,淘汰落后产能500.5万吨,新建投运了12座污水处理厂,在沿线391个村庄实现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的全覆盖,并关停了非法采洗砂石料场30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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