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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2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继浙江温州、广东“珠三角”地区之后
泉州成第三个国家级金融综改试验区

据新华社福州12月25日电 (记者许雪毅 胡苏) 福建省金融办、省政府新闻办、泉州市政府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日前获得国务院批准。福建泉州成为继浙江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广东省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之后,第三个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将努力为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探索新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泉州民营经济年均增速超过30%,创造了闻名全国的“晋江经验”。2011年,泉州市拥有各类民营企业13万家。据福建省金融办副主任郑国平介绍,在泉州设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试验区,对于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规划和引导民间投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很大意义。另一方面,泉州与台湾一水相隔,试验区的成立对加强两岸金融往来、促进金融对外开放,也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方案提出,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形成与泉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分层有序的金融组织体系,着力拓宽资金投入实体经济渠道。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加大对小微企业及民生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加强泉台港澳侨金融合作,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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