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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2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行政审批松绑,创新仓单质押业务扩展至“非标”——
银行业与期货业合作力度加大
□ 本报记者 谢 慧
许 滔绘

“非标准仓单质押率提升至90%!”日前,由中信新际期货联手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创新型仓单套保融资业务,引发了有色金属产业客户的广泛关注。

该项业务的特色在于非标仓单和场外融资。客户在获得银行授信后,交上由中储股份认证和签发的非标准仓单,即可获得最高90%的质押率,如此一来,可以更好地满足企业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今年以来,随着我国期货市场品种创新、业务创新的提速,银行业对于加深银期合作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参与期货市场,加深与期货业合作,银行不仅可以丰富财富管理手段,拓展客户资源,还能提升自身的金融综合竞争力。

但目前来看,银行与期货业之间的合作主要还是传统的保证金存管、银期转账,以及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深度合作仍处于探索阶段,除了作为自营会员参与期货市场,商业银行参与期货市场的模式还可以更多。

突破原有瓶颈——

合作模式再创新

期货仓单质押业务是目前银期合作中相对成熟的模式,仓单分为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传统的仓单质押业务分为场内和场外两种,场内仓单质押获得的贷款仅能在交易所内部作为期货交易保证金流通,限制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及用途,而场外仓单质押受到质押品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质押率普遍在70%左右。

“必须突破标准仓单质押的业务瓶颈。”交通银行副行长于亚利表示,长期以来由于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有限,以传统信贷模式提供的融资服务难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

早在2007年,国内商业银行陆续推出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但受限于仓单数量、信贷投向、放款周期、风险控制措施等,该业务未能大规模展开。

“应根据期货市场的特点,改变现有的针对现货市场的授信模式,探索期货管理、银行与期货市场对接模式和制度的创新。”业内专家建议,可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研究探索商业银行直接参与仓单套利交割。

仓单质押业务扩展至“非标”迈出了银期合作模式创新的步伐。

由存货质押改变为权利质押,从传统的场内保证金改为场外融资,将单边现货质押改为期货结合,这意味着如果发生风险,银行可以持仓单对质押物直接进行处置。

“创新型仓单套保融资业务最大的创新,在于将期货端的客户套期保值的权益也纳入银行风险监控体系内。”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吴小平表示,该业务打破了以往国内商业银行只注重单边现货的风险模式,通过现货、期货两端价值的共同监控来帮助企业实现场外融资,不但提高了仓单的质押率,也保证了银行大单资金发放的安全。

然而,由于目前国内商品期货品种尚未能完全满足实体经济对冲风险需求,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规模更为庞大,在实际操作中,依然存在公允现货价格认定难和质押物价格大幅波动、风险难以控制等问题。交通银行金融机构部总经理童学卫认为,将非标准仓单与标准仓单对应的期货品种价格相关联,寻找公允价格,实现标准与非标准仓单转换质押,将更好地满足实体企业的融资需要。

行政审批松绑——

参与方热情高涨

今年10月份,国务院公布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的9项与银行相关的审批中,有一条格外引人关注,即取消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核准和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资格的认定。

行政审批的松绑,使得交易所特别结算会员资格对于银行业而言不再是“水月镜花”,中小商业银行自身期货业务部门的职能有望得到发挥。“虽然政策上已经允许放开行政审批权,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均可作为结算行进行参与。但从目前情况看,在相关制度设计方面还有待突破。”吴小平表示。

同时,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新的金融衍生品的推出,给银行的财富管理带来了更多工具和机遇。随着期货市场创新步伐的加快,银行业与期货业加深合作、共同发展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

目前,商业银行参与的国内期货市场主要为黄金期货品种,即将推出的国债期货,对商业银行来说意义重大。“作为国债的最大持有人,商业银行只能通过调整资产结构来控制国债现券的市场风险,操作通常会受到市场容量的限制。”于亚利认为,通过持有国债期货合约,商业银行可以用比较低的成本实现既不影响资产负债结构,又能够调整利率风险头寸的目的,实现套期保值和对冲利率风险。

除此之外,随着期货市场主体业务范围的扩展,不少商业银行已着手研究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期货市场的有效途径以及账户开立、资金兑换等问题。近期,原油期货上市提上日程,为进一步优化结算系统,交通银行已逐步实现美元等多币种银期转账、一站式结售汇等功能升级,将发挥国内分行与境外分行全天候不间断的国际结算及离岸业务优势,积极配合国内期货公司今后试点境外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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