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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2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俄罗斯互联网法律 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本报驻莫斯科记者 廖伟径

俄罗斯政府在支持并保护互联网自由的同时,明确强调互联网自由要以道德和法律为基础。针对网络技术更新迅速的现实特点,俄十分重视完善信息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以此界定互联网行为,明晰政府部门职责,不断适应网络监管面临的新形势。

《俄罗斯联邦宪法》把信息安全纳入国家安全管理范围,在此基础上制定颁布了《俄联邦信息、信息化和信息网络保护法》,以此规范俄互联网行为。此外,俄将《俄联邦国家安全构想》、《俄联邦信息安全学说》和《2020年前国家安全战略》等法律文件作为信息安全的政策指导,以《俄联邦大众传媒法》、《俄联邦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法律保护法》、《俄联邦保密法》、《俄联邦著作权法》、《俄联邦通信法》等部门法为主要执法依据,以专业机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措施作为监管补充,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多层级信息安全法律体系。

为了净化网络环境,保护网民免受有害信息侵扰,俄政府规定,各网站负责清理各类违法信息。如果网站拒绝配合监管部门清理非法信息,监管部门将发出警告。两次警告无效,监管部门将提请法院关闭网站。若媒体网站出现违规行为,媒体主管部门将提出警告,两次警告后仍然无效,则通过司法程序关闭违规媒体网站。

自2011年俄国家杜马选举以来,俄反对派不断利用网络平台组织示威,为俄社会的稳定带来了隐忧。为了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俄政府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鉴于目前俄对外国资本投资俄网络公司缺少法律规范,俄国家杜马资产委员会已经提交了一项法律草案,拟将俄知名网络公司、新闻出版集团和广播电台纳入俄战略性企业名单。俄门户网站“Yandex”、“Mail.ru”,俄著名社交平台“联系”等都可能被划为俄战略资产。根据俄相关法律,外国投资者购买俄战略性企业50%以上的股份,需经过俄政府外国投资监督委员会和俄联邦反垄断局的审查批准,凡属于外国国有资本的投资者则不可购买俄战略性企业25%以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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