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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2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英国立法监管互联网
本报驻伦敦记者 王传宝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信息安全等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加强网络监管,维护网络安全,尤其是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和公民隐私安全,日益成为各国政府和民众的共识。制定法律法规,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技术水平,已成为各国强化互联网管理的重要措施。

英国政府推动的网络管理法案都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根据新的管理办法,警方及其他机构在没有被授权情况下不得查阅电子邮件及手机短信的内容,相关数据保存的上限不得超过12个月,禁止非授权进入个人邮箱等。同时强化独立监督机制,设立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投诉工作等。

今年以来,英国政府对互联网的管理可谓出手强硬,推动议会通过立法对互联网采取更为严格的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包括:警察和情报部门能够在特定情况下获取通信数据,以调查严重犯罪和恐怖主义,保护公众安全;允许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及电信公司安装硬件,储存通信数据长达一年。新立法还要求社交网站保留用户相关信息记录,以备查询。

对于政府推动出台新的网络管理法案,尽管有公众提出质疑,但卡梅伦政府的态度十分坚决。英国政府信息专员克里斯托弗·格雷汉姆通过发言人宣称,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是政府管理目标必须要实现。

过去,英国政府对互联网多是通过行业自律等方式加以管理。1996年,在政府鼓励下,英国网络服务商成立互联网监督基金会,主要负责搜寻网络非法信息内容,并将发布这些非法信息的网站通报给网络服务商,以便采取措施阻止网民访问。2003年,英国政府成立通信办公室,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负责维护网络信息内容标准,加强对非法内容的管制并推动建立分级和过滤系统,以帮助网络终端用户选择网络内容。

行业自律虽然为英国互联网事业作出了贡献,保证了英国互联网的有序发展,但毕竟有局限性,并不能够完全取代政府的管理。随着英国网络问题日益增多,仅仅通过行业自律有时难以达到治理效果。特别是2011年8月伦敦等地出现的严重骚乱,更是给英国政府敲响了警钟。

不仅如此,日益活跃的国际恐怖主义组织也将互联网视为组织恐怖活动的工具。在反恐斗争中,英国犯罪调查和反恐部门需要从网络上获取相关线索数据,但根据英国内政部提供的数据,其中25%的数据受人为或条件的影响难以获得,加大了犯罪调查和预防以及反恐工作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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