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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2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岸警方再度联手重拳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 本报记者 李盛丹歌

12月11日13时,大陆警方依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在福建省厦金客运码头将在大陆抓获的26名涉嫌电信诈骗的台湾犯罪嫌疑人正式移交台湾警方。这是两岸警方联手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又一成功范例。

4月26日,台湾警方向大陆警方通报称,今年以来,一种以“解除ATM分期付款”为手段的新型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在台湾岛内急剧增加,已占所有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发案的40%,给台湾民众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经过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藏匿在大陆福建、广东、海南等省,通过专门渠道获取购物网站的买家信息后,冒充购物网站工作人员,称由于银行系统错误,买家一次性付款变成了分期付款,每个月都需支付相同费用,因此需要到ATM机前进行解除,诱骗买家将钱款转账至犯罪嫌疑人账户。

接报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4·26”专案指挥部开展专项侦查。经过数月的调查走访和艰苦细致的缜密侦查,查清了9个犯罪团伙的网络架构,并查明了5个犯罪窝点的分布情况。7月23日,台湾地区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长林德华一行专程来京,与专案指挥部共商案件协作侦办。

7月26日,专案指挥部指挥福建、广东、海南3省公安机关与台湾警方同步开展集中抓捕行动,成功侦破专门针对台湾民众的“4·26”电信诈骗专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60名,其中在大陆抓获了张启元等26名台湾犯罪嫌疑人。经审查,张启元等26人在大陆地区无其他犯罪事实。

“主要的诈骗集团在台湾岛内,他们通过互联网向黑客购买台湾‘奇摩’购物网的客户资料,使用网络电话、转接手机等通讯工具把大陆电话伪装成台湾当地电话,根据买来的客户资料,在大陆组织人员冒充网站工作人员致电台湾民众实行诈骗。”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陈进财告诉记者。

为逃避台湾警方的打击,台湾诈骗团伙犯罪嫌疑人一部分隐匿在大陆,对台湾民众实施电信诈骗。

近年来,两岸警方按照《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密切配合,破获了一大批跨境刑事犯罪案件,遣返了一大批重大通缉要犯,为惩治犯罪、维护两岸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针对日益猖獗的电信诈骗犯罪,两岸警方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近3年内先后侦破了“8·10”、“11·30”、“3·10”、“9·28”、“11·29”等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件,共抓获并惩治了2500多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沉重打击了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得到了两岸人民的普遍赞誉。

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刘安成表示,自2009年《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署生效以来,两岸执法部门相继在打击电信诈骗、打击拐卖犯罪、缉捕遣返犯罪嫌疑人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进一步扩大了两岸执法部门合作的范围,拓展了执法合作的领域,丰富了共同打击犯罪的内涵。在案件侦办和人员移交过程中,大陆公安机关多警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整体作战能力,提升了打击犯罪的水平。下一步,两岸警方将不断加大两岸执法合作的力度,严厉打击侵害两岸民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两岸民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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