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钱箐旎报道:财政部今日出台《关于编制2012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巩固和扩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成果,继续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原则,认真做好2012年度财政决算编审相关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决算公开工作。
《通知》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公开,落实部门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规范公开方式,提高公开效率,做好“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决算公开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做好决算公开后的解释说明工作,发挥决算公开的正面效应。要把决算公开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工作结合起来,从源头上和过程中加强控制,全面规范财政财务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