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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2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启动
记者陈郁

本报讯 记者陈郁报道:在日前举行的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经验交流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启动会议上,民政部公布了包括北京市东城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等在内的136个全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地区名单。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会上表示,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对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信息进行有效记载和管理,有利于发挥公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与实现个人价值有机结合。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是衡量公民社会责任的重要尺度,是反映公民社会诚信的重要指标;是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基本制度,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志愿服务记录办法》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政策制度,为志愿服务记录工作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础;围绕志愿服务记录的重点环节,规范操作流程与记录格式,完善工作标准,确保志愿服务记录的真实有效、准确权威。

据了解,民政部开发了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各地将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信息网上录入、查询、转移工作,形成全国统一、方便快捷、功能强大的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平台。民政部还将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并于明年底组织开展试点中期评估,启动示范创建活动。

根据不久前民政部出台的《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志愿服务记录所采集的信息包括志愿服务名称、地点、时间、质量评价等。志愿者还将依据志愿服务时长评定志愿者星级,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志愿者,可以依时长申请评定为一星级至五星级志愿者,其中五星级志愿者的最低标准是志愿服务150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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