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8日讯 记者钱箐旎报道: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工业、商业、外贸、金融等)和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非国有单位,编报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
通知明确,具体项目编报范围包括在建项目(包括已安排投资未开工或未购置项目)、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2012年购置固定资产项目、2012年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以及停缓建项目等5项。通知强调,报表编制说明应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的全面状况做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