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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关键词

特别排放限值

重点控制区内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与工业锅炉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其中,火电项目的实施时间表已开始读秒,其实施时间与规划发布时间同步,其他行业实施时间则与排放标准发布时间同步。

与此同时,为让这一要求更具操作性,规划还明确,新建火电、钢铁烧结机等项目应同步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新建水泥生产线必须采取低氮燃烧工艺,安装袋式除尘器及烟气脱硝装置,新建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设施,采用低氮燃烧或脱硝技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在综合考虑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能源消费特征、大气污染现状等因素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各地要制定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政府,并对煤炭消费总量增长较快的地区及时预警调控。根据规划,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与山东城市群,将成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的探索区。

作为较早试水总量控制的北京,在2011年便提出了总量控制目标:到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下降到1500万吨,天然气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达到20%。通过总量控制的倒逼,相关区域的煤炭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使用率将有明显提升。

现役源倍量削减替代

所有新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其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必须用区域内其他项目的削减量进行替代。

在具体实施中,将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对重点控制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两倍削减量替代;一般控制区实行1.5倍削减量替代。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

城市达标管理

对不达标的城市,根据超标的程度,提出分期分批限期达标要求。空气质量超标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更加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按期实现达标。直辖市的限期达标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其他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限期达标规划经城市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经国务院授权由环境保护部批准;其他城市的限期达标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环境保护部备案。所有城市的限期达标规划要向社会公开。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对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文/本报记者 胡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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