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5日讯 记者钱箐旎报道:财政部决定续发行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本期国债计划续发行28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为280亿元,续发行部分从12月12日起与原发行部分30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2年9月13日,票面年利率为3.1%,按年付息,每年9月13日支付利息,2015年9月1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如遇节假日将顺延。
据悉,本期国债将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续发行,部分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其中,合同分销部分应于2012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向各交易场所发出分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