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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2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州加大县财省管改革力度
范围扩至42个县(市、特区)
记者吴秉泽 王新伟

本报讯 记者吴秉泽 王新伟报道:贵州省下发通知,要求自明年1月1日起对42个县(市、特区)实施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实现省直接管理县财政后,市(州)与所辖省直管县(市、特区)在财政管理体制上相互独立,市(州)不得集中所辖省直管县(市、特区)的收入和财力,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均将直接分配下达到市(州)和县(市、特区)。

实施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有利于减少管理层级,节约行政成本以及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增强省级财政调控能力。自2009年以来,贵州省已在31个县(市)推行了该项改革。根据规划,贵州将再通过1至2年的努力,把市辖区和自治州州府所在市以外的县(市)全部纳入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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