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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1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扶贫结出幸福果
本报记者 庞彩霞
在广东连南扶贫开发研究孵化基地,绣娘们利用农闲时间学习苏绣。
本报记者
庞彩霞摄

2009年,广东省启动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3年来,按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双到”工作要求,广东省探索新路径、增强内生动力,为建设幸福广东夯实了基础——

11月9日上午,广东省乐昌市长来镇前溪村的村民们纷纷聚集在前溪村小学,几间义诊教室被挤得水泄不通。原来,是广东省人民医院的专家组在这里为村民把脉问诊、免费发放药品、宣讲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

“小山村地处偏远,能有专家来义诊,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前溪村村委会严主任告诉记者,近年在各帮扶单位的帮助下,前溪村通过发展特色农业、现代生态农业,实现了贫困户100%脱贫,村民收入大幅提高,村集体经济迅速壮大。同时,前溪村卫生站建成了符合标准的诊疗室、药品室、输液厅等固定设施,村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大大提高,基本实现了村民小病不出村。

这,只是近年来广东“双到”扶贫的一个缩影。

实现新目标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珠江三角洲经济一日千里。但由于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经济基础、历史文化、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穷广东”现象也令人关注。数据显示,2009年广东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就有316万人,占全省农村人口的6.14%,高于全国4.6%的贫困发生率。同时,全省城乡收入差异系数已连续多年维持在3以上的高位。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大的问题长期制约着“幸福广东”的建设。

2009年,广东出台《关于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正式向“穷广东”宣战。3年来,按照“双到”工作要求,广东省积极动员并组织政府、企事业单位直接参与挂钩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瞄准机制、靶向疗法,实行“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并建档立卡,对贫困村及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加快实现“一年脱贫、两年致富、三年发展”的稳定脱贫目标。截至今年9月,广东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75.5亿元,派出驻村干部11500多名,定点、定人、定责帮扶全省3407个贫困村的37万户贫困户。

探索新路径

要脱贫致富,首先要解决贫困村落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营造适宜“造血”的基础环境。为此,广东提出了生态移民安置政策和整村推进工程,帮助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移民搬迁,帮助低收入困难户进行住房改造。

得益于扶贫“双到”的惠民政策,2010年底,韶关市乳源县53岁的赵天香一家6口从深山老林迁到了位于东莞瑶胞新村的宽敞新屋。赵天香还在一楼开了一个小便利店。

“平常一边在家看店,一边照顾2岁的小孙女,老婆在附近打点散工。儿子和儿媳通过帮扶单位的牵线在县城找到了稳定的工作。一个月下来,一家人的收入有四五千元。”赵天香高兴地告诉记者。

产业扶贫也是广东扶贫开发工作的一大亮点。

在清远市连南县三排镇三排村,广东省烟草专卖局的驻村干部王清明和村民们在荒山乱石中开垦了一条致富路。昔日一穷二白的三排村,如今已在荒山上、石缝里种满桑树、金银花以及花生,并建立起蚕桑、金银花、花生等生产基地,实现了种养业产业化发展。

“我们以产业扶贫为抓手,形成了‘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生产模式,有效带动了农民发展种植、养殖业的积极性,确保了农户实现稳定增收。去年,全村贫困户已经全部脱贫,人均纯收入达到13068.48元。”王清明自豪地说。

赵天香家的变化、三排村的发展……这些都是广东扶贫开发工作的剪影。经过近3年的摸索,广东成功创造出产业化扶贫、工农相辅扶贫、金融扶贫、整村推进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社会保障扶贫、智力扶贫、社会力量扶贫、基层组织建设扶贫等多元化的扶贫模式,有效地推进了贫困户脱贫增收和贫困村改善村容村貌。自来水“清”起来,村路“硬”起来,小洋房“建‘起来,农家书屋“用”起来……如今,广东贫困村落正焕发出一派浓浓的新农村气息。

增强内生动力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广东基本完成了14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改造以及7751户“两不具备”村庄移民户的搬迁工作,并完成300个“幸福安居示范村”整村推进建设任务。去年广东全省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6111元,达到全省农村居民收入平均水平的65%。按照农村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的脱贫标准计算,96.6%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成功脱贫。同时,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8.6万元,比2010年增加5.6万元。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处长廖纪坤表示,预计到今年底,广东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将达到7028元;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或超过3万元,平均每村集体经济收入将达9万元。

“双到”扶贫在帮助贫困村摘掉“穷帽子”的同时,还进一步提升了广东整个农村经济的内生动力,不断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数据显示,2011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371.7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395元,同比增长1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9%,创自1983年以来的新高。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87:1,低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为建设幸福广东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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