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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1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疆鼓励开设政务微博
记者乔文汇

本报讯 记者乔文汇报道:新疆日前出台《政府系统政务微博客应用管理规定》,鼓励全疆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特别是与民生相关的部门,积极开设和运用好政务微博,将其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作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和正确应对舆情的有效方式。《规定》指出,应建立监测通报制度,监测、收集和研判网民广泛关注的热点舆情,回应关切、解疑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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