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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辽宁形成“零就业家庭”长效援助机制
记者张允强

本报讯 记者张允强、通讯员顾铖清报道:截至目前,辽宁已经连续5年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表明零就业家庭长效援助机制已经形成。

据介绍,“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动态关注,即要求有关部门不能丝毫放松,必须始终关注“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情况;二是动态清零,即只要“零就业家庭”人员提出需求,政府部门必须在20天内帮他们找到工作岗位,确保再就业。

自2008年以来,辽宁省全部解决了体制转轨遗留的178.9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26.5万人,为67.5万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了社保补贴,帮助9265户“零就业家庭”10536人和棚改回迁居民59497人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同时,辽宁面向所有劳动者开展普惠制就业培训,累计培训城镇失业人员122.8万人次,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116.8万人次。实施挖潜增岗促就业、千企万岗就业见习、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等就业计划和项目,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返回生源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总体就业率达到75%以上,有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年底总体就业率达到95%以上。另外,辽宁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和服务,各年度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保持在110万人以上。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林国军介绍说,全省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的比例由2008年前的34:28:38发展为现在的31:27:42,第一、二产业从业人员比例明显下降,第三产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已成为安置就业的主渠道,就业结构更加合理。2008年至2011年,全省实现实名制就业分别为112.4万人、114.7万人、115.6万人、105.6万人;各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3.8%、3.9%、3.7%、3.7%,均控制在年度计划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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