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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1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社保阳光普照“的哥的姐”
——陕西启动出租车司机社保全覆盖
本报记者 张 毅

“我在城里开出租车6年了,社保手续怎么办?”11月19日下午三点半,刚刚交车下班的西安“的哥”韩龙就电话委托亲戚帮自己打听参加社保的事情。韩龙来自距西安60公里外的陕西省蓝田县,在西安开出租已经6年了。“对于我们整天在路上开车的人来说,咱知道社保的重要,但是过去不清楚去哪里办。”韩龙之所以现在才关注社保,是源于他刚刚听到的一条好消息,陕西省人社厅和交通运输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将出租车司机纳入社会保险范围。

“这无疑是一项关注民生造福一线劳动者的好政策,但执行起来还需要有关部门拿出实施细则。”西安市汽车学会出租车分会秘书长马清和告诉记者,由于经营体制的问题,目前西安市出租车市场分公户车和私户车。在全市12115辆出租汽车、近30000名驾驶员中,公户车为8000多辆,其余为私户车辆。所谓公户车,其中大部分采取“大甩包”的形式,出租汽车公司每月仅收取500元左右的管理费,至于车主对驾驶员的招用、工资、社会保险等等一概不管;至于私车户,由于雇佣驾驶员流动性大、从业人员户籍构成复杂,长期以来更是游离在社保以外。

西安市是此次社保覆盖全省出租司机行动的试点城市。针对行业劳动关系、企业经营形式复杂的现状,从2011年4月起,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实施“新旧分治”的办法积极推动从业人员参加社保。西安出租车管理处科长张小平介绍说,所谓新,就是新增车辆全部实行公司化经营,去年西安新增的1553辆出租车,全部按照有关规定为司机办理社保手续;所谓旧,主要针对历史遗留的承包经营“公户”和“私户”车。随着承包年限的到期,待逐步纳入公司化经营后,明确劳动关系才能解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针对出租车司机参保率较低,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构成复杂、管理形式松散和流动性大等特点,陕西规定实行承包经营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出租车司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困难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困难的,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租车司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等,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出租司机和出租汽车公司的劳动关系是解决出租行业从业人员社保全覆盖的当务之急。只有行业改革管理办法,推行劳动合同,让司机和出租汽车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司机参加社保等权益才能最终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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