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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1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证合作接棒银信合作
□ 刘 溟

今年尽管A股市场低迷,基金发行情况一度惨淡,但是券商资管规模却一路上扬,其受托资产总额今年年中较年初增长了71%,三季度较年中又进一步增长94%,达到9296亿元。券商资管规模逆市上扬,其主要的推手就是银证合作快速发展。

所谓的银证合作是指银行与证券公司的业务合作,可以涵盖第三方存管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债券回购业务、融资业务、理财业务及其他创新型业务。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是银证合作出现的大背景。

我国证券公司大多数脱胎于银行,与商业银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1995年国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结束了近10年的混业经营管理模式,正式确立了银证分业经营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买卖。从此,我国商业银行开始与证券分家,证券公司逐步独立出来,成为与银行完全平行的金融机构。业务差异化和金融市场一体化直接促成了银证合作。

而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监管框架进一步清晰,机构监管的模式确立,不同机构监管要求的不同进一步为银证合作创造了空间,今年以来银证合作的快速发展就与这一因素密切相关。

早年的银证合作模式尽管类型较多,但开展的规模并不大,业务合作模式相对简单,主要是三类,包括银行对券商提供融资便利、银证转账业务、法人结算划款与新股发行验资。过去的几年中,银信合作模式是银行主要的跨机构合作方式。信托业务灵活,投资范围较广,监管相对宽松,银行则资源丰富,二者合作可进行优势互补,因此从2005年银信合作出现之后,短短几年时间规模迅速增长一度突破2万亿元。但是这一业务规模膨胀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从2010年开始,监管层加大了对银信合作业务的监管和规范力度,这为今年银证合作的蓬勃发展埋下了伏笔。

另一个刺激今年银证合作业务的原因是券商监管利好。今年以来监管部门频频下发征求意见稿,放松证券公司的经营限制,为券商资管创造了宽松的监管环境。在日前证监会向券商发出的涉及资产管理业务管理细则中,资管业务不同级别的集合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分别获不同程度扩大。券商资管一般集合计划将增加中期票据、保证收益、保本浮动理财计划;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可投资商品期货等证券期货交易所品种、利率远期与利率互换等银行间市场品种及券商专项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产品。

可以说,多方面原因促成了银证合作的发展,但其根源仍在于契合了银行与券商的需求。对于券商而言,可以借助银行广泛的信息来源、庞大的资金与客户规模、大量的专业人才,突破传统依赖于经纪业务与投行业务的模式,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对银行而言,借用券商资管通道可规避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限制,扩大中间业务,助力信贷规模调节。

由于各方优势不同,目前的银证模式中券商多处于被动地位,更多是作为通道,项目的资金与运用由银行作为主导方,从券商资管收入增长情况也可看出这一点,尽管今年三季度券商资管规模较年中增长94%,但是该业务收入仅比上半年季度均值增长22%。

银证合作模式未来发展的空间有多大,是否能替代银信合作,尚难下论断。一方面券商资管的法律关系面临与银行理财同样的问题,监管部门最新的管理办法中仍未明确其法律关系为信托关系,这给券商资管投资带来一定的障碍。另一方面银信合作规模依旧庞大,尽管监管加码,但是很多传统的业务仍不受影响。是银证合作与银信合作的竞争,还是银、信、证三者合作,仍有待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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