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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乌鲁木齐市委书记 朱海仑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报告提出的这个要求十分重要。乌鲁木齐市地处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近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我们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群众第一”理念,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衡量党委、政府工作的第一标准,让各族群众共享跨越式发展成果。

2011年以来,乌鲁木齐连续两年开展“民生改善年”活动。2011年全市完成改善民生的100件实事,涉及困难群众生活就业、社会保障等12个方面。今年初又研究确定改善民生12个方面120件实事,逐件跟踪落实,集中解决了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为治理冬季大气污染问题,过去两年乌鲁木齐完成了热电联产、污染源治理等41个重点治理改造项目,彻底改变了以燃煤为主的供热方式。为缓解市民出行难问题,去年以来投资23亿元建成近50公里的BRT(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3条线;今年实施了市政建设史上最大工程量的“田”字形快速路改造。为解决物业服务管理滞后问题,确定963个无物业管理小区管理主体,对229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改造。

在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方面,两年多来,乌鲁木齐共完成各类劳动技能培训18.7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3万个,安置城镇就业24.6万人,全市3年以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保持年均12%以上的快速增长。建立了失业保险金补贴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解决了大病致贫人员救助、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等问题。还实施了7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同时开工建设公租房、廉租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2.6万套。

同时,积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成了中小学危房改造、职业教育布局调整等。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建设了4个大型医疗卫生建设项目,新建90个社区、农村卫生服务机构。投资17.4亿元实施安居富民、定居兴业和乡村道路等工程。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实现了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目标。

(本报记者 乔文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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