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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1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完成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A级纳税人是2004年的2.68倍
记者庞彩霞

本报讯 记者庞彩霞、通讯员赵永清 黄海仁报道:日前,广东完成了2010年至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共评出A级纳税人8426户,是2004年评出A级纳税人总数的2.68倍,广东纳税信用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

据了解,广东各地市地税、国税部门此次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共评出A级纳税人8426户、B级纳税人705290户、C级纳税人47133户和D级纳税人556户。

同时,广东各级税务机关还在征管工作中建立起激励机制和监控机制,加强对纳税人信用等级的动态管理。一旦发现纳税人尤其是已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广东税务机关将及时降低此纳税人的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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