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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1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七届二中全会

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西柏坡召开。

毛泽东代表中央政治局向全会作了报告。会议集中讨论了彻底摧毁国民党统治,夺取全国胜利,在新形势下党的工作重心实行战略转移,即从乡村转到城市的问题。

全会着重研究和确定了党在全国胜利后,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应当采取的一系列基本政策,分析了当时中国经济成分的状况和党所必须采取的正确政策,指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

全会还通过了《关于军旗的决议》,批准了由我党发起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及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

七届二中全会号召,在胜利面前,全党务必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全会规定,禁止给党的领导者祝寿,禁止用党的领导者的名字作地名、街名和企业的名字,禁止对个人歌功颂德。

1949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及其所属机构陆续离开西柏坡及附近村庄,于3月25日全部迁到了北平。

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是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夕召开的,是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七届二中全会在革命转折关头,为党夺取全国胜利和建设新中国,作了政治上和思想上的准备。(本报记者 高 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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