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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1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预付卡新规今起实施
预付卡市场管理将进一步加强
记者王信川

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 记者王信川报道:11月1日,央行发布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在满足持卡人的合法合理需求的基础上从严规范和管理预付卡业务,有利于规范预付卡市场秩序、促进预付市场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说,消费者首先要正确区分预付卡业务类型。目前预付卡按发行主体分为多用途预付卡和单用途预付卡,其中多用途预付卡使用范围广,几乎不受行业限制,其功能接近于电子货币。而单用途预付卡,是由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发行的,只能在发卡企业及所属集团或单一品牌店内应用。

在保护多用途预付卡持卡人权益方面,央行从发卡机构向购卡人公示、提供预付卡章程,告知持卡消费便利或优惠,明示激活、挂失、换发、赎回等服务的收费事项,提供安全便利的查询、赎回渠道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目的在于保障持卡人的知情权、基本服务获取权和资金使用权。

“国内预付卡发行量快速增长,但也出现了一些乱象。”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有关负责人说,该协会将按照《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预付卡市场自律管理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持续推进预付卡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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