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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0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加利亚反思“绿色爆炸”
□ 本报驻索非亚记者 张春荣

近年来,保加利亚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势头出现无序现象。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仅太阳能装机总量便由2011年底的125兆瓦猛增至600兆瓦。业内专家将这一现象称为“绿色爆炸”。可再生能源无序发展所产生的种种问题,如今已成为保加利亚经济的沉重负担,政府不得不调整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步伐。

保加利亚2007年初加入欧盟后,为在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耗总量中的占比达到欧盟要求,于当年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优惠政策。一是政府以高价在固定期限内购买可再生能源,初始阶段政府收购价格为每千瓦时0.39欧元,目前价格为约0.37欧元。政府对太阳能收购的期限为25年,对风能、水能的收购期限为15年。二是审批程序简便,自然人和法人向土地所在地政府申报,证明土地产权和可转换用途,征得电网公司并网许可便能获得项目许可。三是5兆瓦以下可再生能源项目无需向国家能源和水资源调节委员会报批。

保加利亚地广人稀,几乎每个家庭都拥有自己的土地。受利益驱使,申请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者人数众多,尤以太阳能项目最为抢手,大多为发电量1兆瓦左右。由于地方政府把关不严,致使短时间内发出大量可再生能源建设许可,举国上下掀起一股全民兴建太阳能电站热潮。有人将农田、果园和森林改作太阳能电站建造场地;有人拿到许可证后,根本无意建设,只想靠出卖项目许可赚钱;也有人借机倒买倒卖,项目许可证成为抢手货。保加利亚掀起的再生能源热,亦强烈吸引着外商的眼球,许多外国公司大举斥资进入。由于大量再生能源项目上马,保加利亚绿色能源的发电能力迅速膨胀。

可再生能源的无序发展,如今已成为保加利亚经济的沉重负担。一是受欧债危机影响,保加利亚政府财政吃紧,收购可再生能源需要大笔政府补贴,发展越快,发电量越高,政府财政支出的压力就越大。二是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助推经济发展和解决失业率高企问题方面收效甚微。对政府来说,发展基础设施、吸引外资尤其是生产领域的投资、促进经济增长更为紧迫,而老百姓亦难以承受可再生能源带来的电价上涨。三是保加利亚眼下并无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迫切需求。可再生能源中的太阳能、风能等发电不稳定,只能作为核电、火电和水电的补充,而保加利亚常规电力供应充足,属于电力出口国。除满足欧盟的相关要求外,保加利亚并无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其他动力。四是保加利亚电网设施陈旧落后,客观上不具备容纳大量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条件。据了解,保加利亚国家电网目前最多只能承受1800兆瓦风能和600兆瓦光伏电能,其承受能力已经达到极限。

为给过热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降温,调整产业发展步伐,保加利亚于2011年5月修订《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管理机制、主要支持措施和投资程序等。同年12月,国民议会对该法相关条款作了进一步修改,规定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优惠收购价格从正式并网日起算,而不是此前所规定的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日起计算。此项修改,旨在使优惠收购价的起算时间更加规范和透明。2012年6月中旬,国家能源和水资源委员会建议从7月1日起光伏电价下调54%,风能电价下调21%至30%。6月底,该委员会进一步决定,从2012年7月到2013年7月高压和中压电网不再接纳任何新产能,其中包括光伏和风能发电。8月中旬,政府决定向可再生能源生产商追溯性征收1%至39%不等比例的入网费。

保政府出台的上述新政策,令可再生能源生产商受到损失。保加利亚光伏协会主席尼科洛夫日前表示,将就此向欧盟驻保代表提出申诉。部分厂商则声称,将拒绝与配电企业签订补充合同。

业内人士就此建言,随着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该行业享受的优惠条件将逐步淡出,面临的竞争愈益激烈。在保加利亚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还面临着政策变化快、行政效率低下等风险。企业在决定投资之前,应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和市场变化,对合作伙伴和具体项目进行全面考察和论证,将风险降低至可控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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