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0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七届二中全会

1949年3月5日到13日,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西柏坡召开。

出席这次中央全会的有中央委员34人(中央委员出缺4人,由候补中央委员递补出席3人),候补中央委员19人,列席会议的11人。全会主席团由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任弼时组成。全会听取并讨论了毛泽东的报告,批准1945年6月七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批准由中国共产党发起的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及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批准毛泽东关于以八项条件作为与南京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的基础的声明,并根据毛泽东的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全会着重讨论了党的工作重心的战略转移,即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的问题。全会充分地研究了经济政策问题。

全会指出,革命在全国胜利并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还存在着两种基本的矛盾:国内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国外是中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因此,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必须强化。

全会强调应加强党的思想建设,防止资产阶级思想侵蚀党的队伍。在全会召开前,党已贯彻了公开建党的方针,积极扩大党的队伍,努力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在党的组织和革命形势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全会指出中国的民主革命是伟大的,但是胜利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巨。

在中国革命转折关头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表明,虽然党已经考虑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但党所确立的是在革命胜利后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蓝图。依据这个精神,会议所作出的各项政策规定,不仅对迎接中国革命在全国的胜利,而且对新中国的建设事业,都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

上图为西柏坡纪念馆。(资料图片)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