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济总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但广东以丘陵地形为主,可用于高强度开发利用的土地十分紧缺。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邬公权告诉记者,广东早期发展过程中,由于城市规模扩张很快,导致土地粗放利用、效率不高。全省已标图入库“三旧”用地410.4万亩,占全省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4.8%。这些用地的产出效益普遍低下,但却挤占了宝贵的用地规模。同时,许多“三旧”用地往往位于城市中心地段,土地升值潜力很大。
为此,广东积极开展“三旧”改造,也就是指对使用效率低下、布局不合理、配套不完善的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通过增加土地投入提高土地产出的方式,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也为扩内需、引外资、促转型提供了新的载体。
广东省积极完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在设计“三旧”改造政策时,突出通过非行政手段的利益激励机制,充分照顾原土地权利人的利益。同时坚持市场运作,充分尊重土地权利人开发自主权。如规定除了政府收购储备用地外,其余“三旧”用地均可以按照协议方式出让给原土地权利人自行实施改造或与其他社会力量合作开发建设。
与此同时,在推进“三旧”改造中,广东坚持规划先行,组织各市、县综合考虑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功能再造、优化人居环境、保护历史文脉等多项要素,科学编制“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合理确定“三旧”改造布局与时序及改造用地的开发强度控制要求。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广东共完成改造项目2585个,在已完成的改造项目中,涉及用地4.16万亩,新增公共绿地6300多亩,节约用地6.34万亩,据测算可减少占用耕地约3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