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心工程受欢迎”
亢 舒

江苏省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处长王惟佳,从2000年就开始从事住房保障工作。10年来,她见证了我国住房保障事业发展和进步,更见证了居民住房条件的极大改善。

“常州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试点是从2000年开始的,那时候只针对低保特困家庭,当年只有20户家庭住进了廉租房。而到2012年底,常州得到廉租房和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将达到1500户。”王惟佳说。近10年来,常州住房保障的范围在逐步的扩大,越来越多的百姓享受到了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惠。

王惟佳回忆道,2006年常州扩大了廉租房的受益范围,从原来的低保特困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2007年,常州拉开了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序幕。

“从机构设置上就能很明显地看到对保障房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王惟佳说。2007年,常州各区开始设立区一级住房保障办公室,专门负责住房保障工作。2009年,常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成立了多个专门针对住房保障工作的下属单位。房投公司负责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资和建设,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专门负责保障房的申请、分配等工作。

2009年,常州进一步加大了针对经济适用房居民的保障力度。从当年起,凡是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每户可享有8万元的货币补贴。

“这就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王惟佳解释道。在此之前,常州市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还需要通过摇号的形式进行轮候,而且实物安置的形式未必能够完全满足申请居民对于地段等方面的要求。该政策一出,2009年当年,常州就有5000多户申请经济适用房补贴,符合条件的近5000户申请家庭在当年即享受了8万元的货币补贴,实现了应保尽保。2009年,常州市又出台了《公租房管理办法》,提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以及新就业家庭能够申请公租房。

截至2011年底,常州市区共有20094户居民住进保障房或得到货币补贴,其中廉租房7930户,公租房1536户,经济适用房10628户。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