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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0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断夯实“营改增”试点成果
王 璐

继上海和北京之后,10月1日江苏、安徽两省试点“营改增”。自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8月1日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至今两个月有余,从试点区域实际的运行情况看,“营改增”改革推进的速度、取得的成效,都大大超过市场的预期。

“营改增”的重大意义首先体现在它是一项以减税为基本出发点的改革。“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因此项转型而下降。作为税收制度改革的全新尝试,“营改增”先期选择某个地点、某个行业进行试点就是考虑到这项改革需要突破的难点比较多,需要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从根本上说,“营改增”需要从税制改革的全局来进行顶层设计。

改革设计要考虑到:第一,如何为已经打破了的税负均衡找到新的平衡。“营改增”后,随着增值税税负相对减轻和营业税税负相对加重,制造业税负水平将下降,而服务业税负水平则趋向上升,我国以提升第三产业比重为主的产业结构调整要有相应的对策。

第二,营业税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营改增”后,地方相对独立的税源缩小了。如何保护地方发展的积极性,是“营改增”顺利推进的主要基础。

第三,如何在夯实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加大覆盖面。上海试点时,周边地区的企业“叫苦”,因为企业的税负不一。现在,推广到10个省市,10省市以外的其他省份会逐渐感觉到体制的区别对待。

要消除由于改革有先有后所带来的不平,惟一出路是加快夯实试点成果,进而将试点成果推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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