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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9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坚决制止节日期间高速公路违规收费
记者黄晓芳

○ 确保免收通行费政策落实到位

○ 切实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 加强食品类价格监测监管

○ 加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力度

本报北京9月24日讯 记者黄晓芳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发出通知,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民航、铁路、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监管,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特别是加强公路收费监管,督促经营者做好免收通行费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免收通行费的政策公示,坚决制止违规收费行为,确保免收通行费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停车、景点、休闲娱乐等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零负团费”等欺骗性标价或价格手段实施价格欺诈以及在标价外加价和收取未予标明费用等行为,切实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月饼、粮油、肉、禽、蛋、菜、奶等食品类价格的监测和监管。重点检查销售月饼的厂家、商场、宾馆、酒店是否依法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严肃查处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并根据当地情况研究完善联动机制。已经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方,要积极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加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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