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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9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云南玉溪着力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大病看不起”状况得到根本转变
记者周斌

本报讯 记者周斌报道:65岁的蒋长久是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九溪镇六十亩村农民。5月份,患有冠心病的蒋长久在玉溪市医院进行了手术,共花费36454.87元。根据玉溪城乡居民新农合和大病保险的相关政策,他领到补偿费用28923.90元,其中大病补偿7530.98元。

近年来,玉溪市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6年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农民群众“看得起病”的目标。2010年12月,云南玉溪出台《关于提高农民基本医疗和健康水平的决定》。从2011年1月起,市级财政为参合农民人均增资100元,实现参合农民基本医疗高补偿、老年慢性病有保障、大病救助全覆盖3大目标。在玉溪,农民“小病扛、慢病拖、大病看不起”的状况得到根本改变。

玉溪市的新农合呈现出5个显著特点:一是参合率保持高水平。2011年参合率达95.54%,参合人数稳定在160万人左右。二是新农合筹资水平、基层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和住院补偿年封顶线,均为云南省最高。红塔区、新平县2011年人均筹资总额达310元,其余7县人均筹资总额为290元。三是建立了由政府出资的参合农民大病救助制度。对单次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合患者,扣除按新农合规定报销金额后对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的自付部分,再次给予50%至60%的报销补助,促进了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从对一般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障扩展。四是积极探索慢性疾病门诊统筹管理。该市9个县区均开展了门诊慢性疾病管理,管理的慢性疾病数由过去的平均3个增加到了10个以上。五是开展农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试点。新农合基金对试点病种的补偿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至70%,民政医疗救助资金按住院包干总费用的20%至30%分三类再进行救助。玉溪的医疗改革使全市农民群众的就医负担大大减轻,基本实现了参合农民“基本医疗高补偿、大病救助全覆盖、老年慢性病有保障”3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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