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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2年9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本报记者 韩 霁

科技发展的未来,决定着中国的未来。科技体制的效能,则决定着科技发展的未来,决定着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深化改革再出发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所取得的辉煌的经济成就背后,科技对经济的支撑引领作用功不可没,自主创新支撑着国家综合实力大幅提升,而这一切离不开科技体制的创新和改革的不断深化。30多年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克服阻力,除弊革新,在创新中破冰前行,紧紧围绕着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由“面向和依靠”向“支撑和引领”拓展,为科技事业发展和自主创新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回顾改革的历程我们发现,科技体制改革每迈出重要一步,就会使“第一生产力”释放出巨大能量。

新世纪的第一次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拉开了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大幕,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引入到新的重要节点,有人形容,这是我国科技事业的“又一个春天”。这是因为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科技发展面临的时代背景、历史任务、世界格局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从计划经济走来的科技体制,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显现出越来越多的弊端,出现了一系列的不适应——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迫切需要仍不适应,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要求仍不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不适应。

作为经济大国,支撑可持续发展的创新能力受到严峻挑战。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技术自给率低,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主体地位不够突出,产学研用结合得不够紧密,各创新单元组合的效能还需要提高;在资源配置上,行政因素过多,条块分割造成的资源分散、封闭、重复建设,限制和影响了创新效能;在科研管理上,现行的科研管理体制、管理方式还不完全符合创新的规律;在人才培养上,创新环境不够优化,缺乏培养青年人才的有效措施,吸引和聚集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的措施不到位,人才评价的方式还不够合理。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为迎接新技术革命与产业变革,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我们必须在深化改革的体制创新的道路上重新出发,努力革除那些不利于创新的束缚和障碍,建立健全富有活力、科学高效的国家创新体系。

我们应该认识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不是孤立的作为,它是我国经济社会整体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其他改革协调推进的,是对全社会创新资源的再整合、创新潜力的再激发、创新激情的总动员。

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改革是一个不断持续推进的过程,每一次深化并非对此前改革的否定,而是为实现更高目标进行的一次体制调整、政策设计。

我们还应该认识到,我国正处于科技发展关键期和改革机遇期,经济发展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供了物质条件,历次科技体制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科技创新取得的重大进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社会各界已形成了推动科技体制改革的基本共识,加上全球科技的发展态势与国内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为深化改革提供了动力,改革具备了良好的契机与条件。

我们相信,只要措施得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就一定能够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国就一定能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主动,步入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发展轨道中。

破解脱节促结合

科技只有与经济结合才能成为“第一生产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始终是科技体制改革的核心。

无论是1985年科研院所打破“大锅饭”走向市场,还是上世纪90年代末全国5000多家应用开发类科研院所全面进行企业化转制,直到2006年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科技发展和自主创新进行顶层战略设计,破解科技与经济脱节是一以贯之的目标。

实践证明,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必须通过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富有活力、更有效率的国家创新体系。这是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的重要保障。

虽然一脉相承,但又大不相同。科技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必须触及深层次矛盾,解决深层次问题,也就是说“改革已经改到了政府管理者自己身上”。

体制、机制的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基础和保障,可以为自主创新营造良好氛围,培育创新土壤,让创新活力充分迸发,创新人才竞相涌现,创新成果像长蘑菇一样自然生长出来,因此,体制、机制的创新比单项技术的创新更为重要,也更为复杂。

可喜的是,围绕科技与经济结合,各种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展开,而且步伐正在加快——企业研发经费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创新投入;“863”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面向企业敞开大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措施,不断拓宽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渠道;系列改革举措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

选取试点,先行先试,由点到面,已经显现出效果——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1+6”科技新政,打破了按行政系统配置资源的旧格局,搭建了跨层级、跨部门的协同创新平台;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南京的“九条政策”,从科教人才管理、科技创新保护和科技创业鼓励扶持等多方面,破解科技创业者的身份之忧,实现科技人员与科研成果的市场价值,解决科技企业初创期难题……

制度优势与市场经济结合,国家创新体系正在形成中国特色——TD-LTE、集成电路装备……瞄准产业前沿重大目标,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以企业为主体,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正在走出一条市场经济条件下“举国体制”的创新之路。

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的根本,是真正确立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这既是国际经验,也是技术创新的基本规律。要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关键要使企业既成为创新性研究和技术研发的主体,又成为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既是创新风险的承担者,也是创新收益的最大享用者,企业的创新能力决定着国家的创新能力。

随着改革的深化,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路线已十分清晰——吸纳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的决策,产业目标明确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布局国家级技术研发平台;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更多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和服务,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研发机构流动;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合作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相关基础研究,联合培养人才,共享科研成果……

当前,我国调结构、转方式的要求比以往更加紧迫,经济发展迫切需要新的增长动力。我们相信,努力建设一个富有活力、科学高效的创新体系,不但会帮助我们克服眼前的困难,还会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长久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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