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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9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构建起长效机制
黄晓芳

10年来,我国耕地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逐步构建起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

首先,强化并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耕地保护关系长远,需要国土资源部门和各级政府共同承担保护责任。近年来,我国实行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和考核制度,提高了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了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的制度建设。我国耕地保护正在从“一家管、大家用”的局面向“大家管、大家用”的共同责任迅速转变,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其次,坚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安定。要使耕地保护真正深入人心,必须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各地普遍能够履行征地程序,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补偿安置途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第三,坚持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多管齐下,全方位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耕地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行政和法律手段很难实现全面保护。实践证明,要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的全方位保护目标,就必须多管齐下,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通过完善地方政府的耕地保护工作考核问责体制、耕地保护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土地整治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以及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满足定量、定质和定位保护的需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通过建立耕地保护基金等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各主体的活动,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体现社会公平,从而达到既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占用耕地的合理需求,又能在总体上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资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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