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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9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融机构加快多元发展
本报记者 王信川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金融业坚持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已形成主体多样、层次丰富、结构合理、竞争有序、服务全面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机构体系更丰富

2002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随后一段时期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进行了总体部署。10年来,我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都实现了飞速发展,现代金融体系更加完善。

截至2003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4家资产管理公司、112家城市商业银行、182家外资银行营业机构、209家外资银行代表处、731家城市信用社、35544家农村信用社、3家农村商业银行、52家信托投资公司、74家财务公司、12家金融租赁公司和遍布城乡的邮政储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10年来,我国银行业机构在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种类也更加丰富,满足了不同地区、不同客户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截至2011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3800家,从业人员319.8万人。在原有一些机构类型的基础上,还增加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外资法人金融机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截至2011年底,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9.98万亿元,是2003年末的6.8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占比8.8%。截至2011年底,城市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余额1.55万亿元,占其企业贷款的比重达47.8%。

农村金融格局大变化

在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主力军是农村信用社。自2003年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以来,广大农信社整体面貌发生实质性变化,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截至2011年底,农村信用社共有机构网点7.7万个,从业人员76万,提供了全国77.4%的农户贷款,承担了76%的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覆盖任务,以及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面向广大农户的国家政策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同时,各大型商业银行纷纷在农村增设机构网点、延伸服务渠道,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也进一步下沉经营管理重心、面向“三农”调整业务结构。同时,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实现了快速发展。

截至2011年底,全国24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发起设立786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726家、贷款公司10家、农村资金互助社5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累计吸引各类资本36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316亿元,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620亿元,农户贷款余额432亿元,两者合计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0%。

综合经营试点显成效

2003年以来,经济金融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要求和动力日益增强,特别是以大型商业银行改革为主要内容的金融业各项改革不断推进,为金融业综合经营奠定了微观基础。2005年2月,国务院批准商业银行投资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步伐加快。

截至2011年末,银行业共有8家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6家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10家商业银行设立或投资金融租赁公司,3家商业银行投资3家信托公司,3家商业银行设立3家消费金融公司,4家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控股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机构。证券业有3家证券公司持有3家商业银行股权,1家证券公司投资信托公司。保险业共有4家保险集团投资控股了商业银行、信托、证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此外,一些金融控股公司逐步形成。经过多年实践,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等已逐步发展成为实质性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不仅有助于增强金融业的资本实力,还有效引导更多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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