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7日讯 记者王信川 刘溟报道:国务院日前批准了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编制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从完善金融调控、优化组织体系、建设金融市场、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维护金融稳定、加强基础设施等7个方面,明确了“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主要目标包括:金融服务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社会融资规模适度增长。金融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显著提高。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明显进展。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大型金融机构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完善,创新发展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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