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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9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依法理性表达爱国热情
马立群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表达爱国热情天经地义。同时,中国也是一个法治国家,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爱国不需要理由,但需要理智。爱国不是盲目的冲动,而应是理性的正义之声——

近日,针对日本右翼势力挑起的“购岛”闹剧,我国各地出现了群众自发组织表达抗议的保钓示威行动,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心系祖国、同仇敌忾的爱国热情。但也有极个别地方出现少数人借爱国的名义冲击经销日货的商铺、打砸日系车辆等不理性甚至违法行为,成为表达爱国热情中不和谐的一幕。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表达爱国热情天经地义。同时,中国也是一个法治国家,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爱国不需要理由,但需要理智。爱国不是盲目的冲动,而应是理性的正义之声。一时的感情冲动,一时的感情失控,一时的头脑发热,往往就会做出不理智甚至违法的事情。

大量的事实表明,离开了法制轨道,各行其是,为所欲为,用不理性甚至是违法的方式宣泄自己的情感或表达诉求,不仅与真正的爱国南辕北辙,反而给广大群众爱国热情的表达抹了黑。如果以爱国的名义逾越法律,无视法律,更会给日本右翼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造成口实,其结果只能是亲者痛、仇者快。

依法理性表达爱国情感,标志着我们这个民族正在走向成熟与理性,标志着我们尊重和恪守维系国家的法律与规则,标志着我们每个人的爱国行动与结果高度一致。我们要把弥足珍贵的爱国热情转化为坚持科学发展,稳增长、促和谐的强大动力,切实维护来之不易的稳定团结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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