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是指到农村(含社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村“两委”职务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
200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2006年2月,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等8部委下发通知,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此后,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大范围试验阶段。
2008年3月,中组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座谈会,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全面发展时期。2010年4月29日,中组部下发通知,5年内选聘10万名大学生村官增长为5年内选聘20万名大学生村官,2010年全国选聘3.6万名大学生村官。
自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启动以来,200多万名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大学生村官到农村基层工作以后,充分利用自己的所学和特长,积极为建设农村、服务农民、发展农业做出贡献,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