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琴,原北京市朝阳区劲松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2001年进入企业宿舍家委会工作,2003年随家委会并入街道办事处,2012年6月退休。2006年、2007年她连续两年被评为朝阳区“十佳调解员”,当选人民陪审员,至今仍在积极履行此职责。
我从事社区工作已经10多年了。这些年,我目睹了我们的社区服务体系越来越完善,对居民们的服务面也越来越广。10多年前,在一般人的观念中,社区工作就是“老头儿老太红袖章”,现在社区居委会招聘了许多大学生,他们掌握最新的知识和文化,给社区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气象;以前做社区工作大多仅凭一腔热情,现在我们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等方面有了专业化的工作方法。我觉得,随着近年来社区软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社区工作在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只要你自信:一定能干好!一定要调解成!你就一定能成功
我原本在企业当会计,2000年厂子解体,我就被派到家委会工作,负责管理企业宿舍。那时候的家委会属于企业派出机构,受宿舍产权人及街道办事处的双重管理。2003年,家委会合并到街道办事处,我也就跟着到了街道办事处,成了一名居委会干部。2006年以后,社区成立了,我有幸成为一名社区工作者。
每当我为居民化解了纠纷、矛盾,看到社区邻里和睦相处,我的心里就特别高兴,因为其中蕴含着自己的付出。后来,居民有事都爱找我,说,“张姐,您给说说……”为他们解决问题,让他们没有烦恼、安居乐业,你说,我能不爱这行儿吗?
做了这么多年的民调工作,没有一件我没调解成功的。要说经验,我想,做调解工作重要的是要有“三心”:一是真心,真心对待当事人双方,不偏不倚,他们就会被打动;二是诚心,要真正去帮助他们,没有私心;三要耐心,听他们说,让他们尽情释放自己的委屈、愤怒和诉求。每释放一次,他们心里的气儿就消一点,你离调解的成功就更近一步。等他们完全释放了,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另外,还要用心,干什么就要琢磨什么。你想,我们社区现在足有2万户居民,社区里有平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商住两用房,群体复杂。不同群体的素质不同、需求不同、矛盾不同,对他们做工作,自然就要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
我们就是提供一个协调解决矛盾的平台,有了这个平台,大家就能平等地表达自己的诉求
这10多年,我调解成功的各类纠纷、矛盾不计其数。我感到,随着时代的发展,矛盾的特点变了,我们做工作的理念也应随之改变。
2003年以前,家庭矛盾居多。处理问题时,想的是帮助当事人实现家庭和睦。调解起来,这边说和说和,那边说和说和,以劝解和讲道理为主,促使双方互相理解,宽容。
2003年以后,房产开始变成个人产权后,邻里矛盾多了。其中发生最多的,一是在楼道里堆放杂物,影响邻里出行,二是房子到了一定年限,因各种配套设施老化损伤产生的维修、赔偿纠纷。这时候,促使问题解决、实现邻里和睦就成为最终目的。
在某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买的时候是毛坯房,楼上住户在安装管道时,把管道埋在了墙里。后来管道漏水,顺着墙漏到了楼下邻居家。可是因为是在墙里,楼上住户看不出来,楼下住户也没发现。一天楼下的浴霸突然断电不能用了,查来查去,才发现是楼上水管漏水泡了楼下的电线,造成浴霸短路。再仔细一看,衣柜里的衣服都长毛了,其中还有一件价值2万多元的貂皮大衣。
楼下住户找到社区,我们一调查,楼上房主出国多年,房子已经出租。后来经过多种渠道终于找到房主的父亲,退休后一人在家,退休金有限,因此在赔偿金额上久久达不成协议。一来二去,楼下男主人忍不住了,告诉楼上:“赶快给我们修好!不然我们就搬你们家住去!”眼看矛盾要激化。我们一边对其进行安抚,一边告诉他房主父亲的经济状况,最终获得他的理解,以仅赔偿4000元了结此事。
在处理邻里矛盾时,最有力的手段是换位思考。其实邻里之间能有多大的仇呢,不过是一些小事不留意影响了别人。出了问题,坐下来说说,沟通一下,说明白了,互相理解了,问题也就解决了。
到了2006年,随着大量商品房出现,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多起来。处理问题时,不光要解决矛盾,还要总结,这是偶发个案还是可能普遍产生的问题。如果是后者,就要想办法做到防患于未然,如弥补管理漏洞、畅通沟通渠道等。
在某高档小区,物业起诉了业主,告业主不交物业费。履行前置程序进行调解时,我们发现情况没那么简单,因为该业主在这个小区共有3套房子,其中2套平时不住人,可业主一直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而一直住着的房子,业主却从某天起拒绝缴纳物业费了。问为什么,业主说:“没住人的房子,物业一直管理着,交物业费那是应该的。住人的这套为什么不交,你得问问物业,他们的服务不到位,我凭什么交物业费呀?”
原来业主不交物业费源于两条:其一,此楼不是商住楼,可物业却允许在一层开了小卖部,扰民;其二,不久前小区花园灯池里有一灯倒地,电线铺了满地,存在危险隐患,而物业一直没有维修处理。
业主说得不错。但是,你的目的应该是为了督促物业提高和改善服务,而不是为自己获益。物业做得不完善的地方,你可以提意见督促其改正,但不能成为你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后来,经过更深一步了解,我发现,业主是憋着一口气。因为某次小区雨后积水,他滑了一跤导致骨折,认为是物业没有及时清理积水造成的后果,骨折的医疗费用应该由物业负担。
了解清楚这一切,我开始做双方的工作。对业主,讲清楚这是两个性质的问题,交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因为物业为你提供了服务;服务不到位的地方,你可以提出意见和整改措施,不能以不交物业费来抵制。对物业来说,你收了物业费,就必须承担起应尽的职责,把管理和服务做到位,这样业主才能心甘情愿把钱交给你。
最后,物业承担了业主的医疗费,业主也补交了拖欠的物业费,双方都很满意。让我特别高兴的是,这件事后,社区总结经验,及时跟进,与社区内十几家物业公司达成合作,每家物业公司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加入社区调解员队伍,一起协调解决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而那位业主也成了社区志愿者,负责巡查社区服务设施,发现问题马上告知物业。
在民事调解工作中,社区的作用非常大,做好民调工作需要法律专业知识的支持,法律服务室在社区要推行
这么多年,我能做好民调工作,大大受益于社区法律服务室。
一次,也是楼上漏水,把楼下很贵的木地板全部泡坏了。可房主在国外,找到房主的姐姐,她知道社区没有执法权,拒不配合,还说:“就赔5000元,不同意就让他告去!”我很生气,可又没有办法。向法律服务室的律师咨询后,律师仅仅向国外发出了一封律师函,没想到房主竟然马上飞回来,很痛快地赔偿了3万元。律师告诉我,有关法律方面的作为,对你在国外的在居留资格影响很大,一旦在这方面有了负面资料,所在国可能会限制你的居留权。正是迫于这样的压力,房主才积极配合解决问题的。
通过这件事,我深深感受到法律专业知识对民事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在法律专业知识指导下的社区民事调解工作,可以事半功倍,同时还能把各方的风险、负担、成本降到最低。
做民事调解工作,经验积累也很重要。当初我刚开始接触民事调解工作时,没有一点经验可以借鉴,工作开展起来相对困难,只能自己摸索。我想,能不能总结出一些经验,让以后从事这个工作的人不再像我那样为难呢?后来我就特别留意对自己的工作实践经验进行归纳、总结、积累。现在,我们社区有规范的调解协议书、防止民间纠纷激化登记表,这些都得益于我和同事们多年来的积累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