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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假还需“抄后路”

供图:美堂

近日,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开展了针对在网络上销售假冒足浴盆的“破案会战”3号行动,共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0名,查获足浴盆、酸奶机、煮蛋器等假冒产品10000多台及大量未组装完成的零配件,涉案价值达500多万元。

广大人民群众期盼根治制假贩假毒瘤的呼声强烈。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整治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有关专家认为,除了有赖于相关执法机构的日常监管及会战式突击执法检查外,更重要的是要从制度建设着手断绝制假贩假者之“后路”。纵观我国刑法关于惩治制假贩假案的法律条文,目前还较大程度上畸重于用涉案金额的大小和多少来量刑,而不是以其行为和行为酿成的后果来量刑,这就很难打掉制假贩假者的猖狂气焰。此外,对行政执法部门缺乏法定的监督程序,由于没有法律监督的约束力,加之有些行政执法部门受本部门经济利益的驱动,以罚代刑情况较为普遍,从而成了制假贩假者堂而皇之的避难所。 (宗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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