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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卫生部:全面核查卫生监督机构财务管理
吴佳佳

本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卫生部办公厅日前对个别卫生监督机构违规收费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对辖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及时掌握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

2012年上半年,有媒体曝光广东省兴宁市、翁源县和陕西省靖边县卫生监督所在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乡村卫生室(站)进行医疗机构年审校验中,以“卫生学评价费”、“卫生工程设计费”或“卫生监测费”等名义,向每家卫生室(站)收取300元至500元的费用,涉嫌违规收费。

卫生部在通报中表示,这一事件暴露出个别基层卫生行政部门与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甚至出现在监管过程中违规收取被监督对象费用的严重不当行为。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执行相关收费和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卫生部门内部监督执法与技术服务行为的界限,不得借依法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监管工作收取技术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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