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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个农村家庭的医改故事
本报记者 吴佳佳

新医改方案实施以来,我国的基本药物制度、基层运行新机制不断巩固完善。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推进,一张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络在中国大地上徐徐铺开。如今,老百姓从医改中得到了哪些实惠?他们对于医改的期盼是否已经实现?日前,记者在四川农村采访时,3个家庭以他们不同的就医经历向我们传递了医改行进的足音。

“取一个有意义的名字”

“6年前,我孙女成了新农合制度的受益者。农民看病,政府拿钱,破天荒头一回!”魏在烈向记者回忆道。

魏在烈是四川剑阁县剑门关镇风垭村农民。2006年1月1日,魏在烈的儿媳王海芳来到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做产前检查。为了省钱,她准备回家生孩子。医生告诉她,只要参加了新农合,住院分娩可以补偿100元。她立即办理了手续。次日凌晨,王海芳顺利产下一名女婴。这是剑阁县启动新农合制度后的第一例新生儿。第二天,县卫生局局长到病房看望她。魏在烈在旁边纳闷:儿媳生了个娃,住院费花了370元,为什么还要补100元?局长一解释,他才恍然大悟。老人说:“新农合是个好政策,我想给孩子取个有纪念意义的名字,就叫魏新合吧。”

“当时,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还不高。现在农村生小孩全免费了。如还需要治疗,先扣除100元,超出的部分按90%报销。”王海芳对记者说。如今,魏新合已经6岁了,在剑门关小学幼儿园上学前班,健康可爱。

“得了大病,治病钱有保证了”

“过去,像我们这样的农民家庭,根本没能力医治这个娃娃的病。如果没有国家撑着,我们家早就垮了。”想起往事,蒋雄军仍然激动不已。

蒋雄军家住中江县太安镇保安村8组。2009年5月,他12岁的儿子蒋浩被诊断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生命垂危。小蒋浩先后在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住院治疗18次,治疗费用累计达11万余元。“这些钱,全家人不吃不喝也要攒上10多年。”蒋雄军说。

万幸的是,2010年6月,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启动提高“两病”(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规定“两病”的医疗费用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新农合按其费用总额的70%给予报销,而此前报销的比例为45%,中江县正是试点县之一。最终,新农合共为蒋浩补偿8.14万元。“得了大病,治病钱有保证了。”蒋雄军说。

蒋雄军一家是国家大病医保政策的受益者。2011年,儿童“两病”补偿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一些地方将妇女“两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等疾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试点范围,有条件的地区还将地方疾病纳入保障范围。今年,纳入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的病种又进一步扩大到20种。

“我们家的负担大大减轻”

“3年前,我家遭遇重大变故。有了新农合医保制度后,我们家的负担大大减轻了。”王旭感慨地告诉记者。

王旭一家生活在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一村一组。2009年,他的爷爷因胃癌病故,年仅59岁。2010年5月,王旭的父亲因脑出血致瘫。此时,正值王旭高考前夕。几个月后,王旭收到了宜宾学院音乐表演系的录取通知书。为了挣钱给父亲看病,王旭放弃了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在一个建筑工地上找了一份零工。祸不单行。2011年7月13日,王旭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不幸跌入两米多深的沟渠,造成重度颅脑损伤,留下了脑外伤继发性癫痫、尿崩症、右眼失明等严重后遗症。父子二人的医药费用前后已花费近28万元。出院后,王旭每个月的药费还得花费数千元。除了每个月几十元的低保金,这个家庭已再无收入来源。

针对王旭家的实际情况,广元市卫生局根据新农合住院补偿政策和特殊重大疾病补偿政策,为其报销了14万余元,动员医院减免了部分医疗费用,筹集了3万余元的社会捐助。王旭一家的医疗负担大为减轻。

“新一轮医改对经济困难家庭特别设计了救助制度。新农合提供了‘即时结报’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2011年已在全省范围全面实施。”四川省卫生厅副厅长赵晓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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