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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B转H”开启B股改革新思路
本报记者 贾 伟

日前,中集集团、中集B发布方案,拟将已发行的B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

8月15日,中集集团、中集B发布《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方案》。

本次方案拟将已发行的B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原持有B股股份的投资者可选择行使现金选择权而向公司安排的第三方提出收购其股份的要求,也可选择继续持有,但股票上市地变更为香港联交所,股票性质由境内上市外资股变更为境外上市外资股。业内人士表示,若中集“A+B”转“A+H”方案成功,这将为处置B股问题提供新思路。

B股市场改革势在必行

B股市场之所以被边缘化,是因为其市场定位早已不符合经济发展、市场变化的要求。

所谓B股,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美元或港币认购和买卖,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资股。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据了解,B股市场设立于上世纪90年代初,其设立的主要宗旨是增加企业引进外资的渠道。但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改变,以及红筹股、H股的大量发行上市和大量企业赴海外上市,B股市场为内地企业筹集外资的功能逐步弱化甚至丧失。

自1999年以来,B股市场基本就停止了IPO和再融资。同时,B股二级市场交投清淡,徘徊于被边缘化的尴尬处境。尽管2001年,B股向境内个人投资者开放,上海B股指数在数月内上涨了近300%,但其后不久B股市场就进入了连续数年的回调行情。

今年4月,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到广东调研时曾提到B股公司发展等问题,从管理层角度对B股改革表态。事实上,自今年二季度起,B股已经发生微妙变化。比如,伊泰B开启纯B股公司赴港融资先河,鲁泰B、南玻B等相继宣布回购计划等。

其实,回购注销退市在A股市场已有先例,且B股公司也不乏回购案例。2008年,丽珠集团曾实施过回购B股方案。今年3月12日至3月20日,长安汽车耗资6.1亿港元,累计回购了1.72亿股B股,这些B股股份将被注销。不过,回购注销方式虽然简单易操作,却也面临着现实障碍,即目前沪深两市B股的市值体量较大,B股上市公司未必能拿得出大量的闲置资金用于回购B股。

退市新政加快改革步伐

沪深新退市制度鼓励公司通过大股东增持、公司回购、缩股等方式维持上市地位,也支持公司选择自愿退市。自愿退市后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可由交易所安排其重新上市。

沪深股市2001年实施退市制度以来,B股上市公司与A股上市公司一直执行相同的退市条件,沪深交易所至今共有6家B股上市公司由于3年连续亏损导致退市。这也意味着B股公司一旦触发退市指标,同样要被依法退市。

今年退市制度改革后,退市标准引入成交价格指标,规定A股上市公司、B股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应当退市。由于B股市场长期不活跃,纯B股公司又缺乏融资功能,股价比较低迷,特别是经营业绩较差的公司,或者股本扩张较快的公司,更容易接近上述退市指标。尤其是近期已申请停牌的闽灿坤B连续18个交易日股价低于面值。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一些纯B股公司触发退市标准,既有其自身的内在原因,又有交易制度安排的原因。再考虑到B股市场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因此,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于纯B股公司因触发市场指标而非财务指标引发退市的,一方面鼓励公司通过大股东增持、公司回购、缩股等方式,维持上市地位;另一方面支持公司选择自愿退市。自愿退市后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交易所会充分考虑历史因素并尊重公司的意愿,安排其重新上市。

全面推广有难度

目前不少ST类B股公司在财务指标和市值上难以满足港交所上市要求。此外,纯B股公司可能难以直接转板,因“介绍上市”须满足已经在一个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数据显示,目前沪深两市共计有108家B股公司。其中,深市符合B股转H股条件的最多有46家,涉及总市值902亿港元,约合738亿元人民币。扣除中集集团后,涉及金额最多630亿元。华融证券分析师肖波认为,这会对A股资金面存在一定的分流冲击,但总体规模相对有限,因此对A股冲击可能比较短暂。不过,由于目前B股股价相对A股偏低,B股无论是转入香港市场,还是转向A股市场,都有较高的套现冲动,这会对市场构成压力。如中集集团公告方案后,其A股两个交易日就下跌了15%。

中集集团本次方案的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认为,本次方案的实施有利于解决公司B股交易不活跃问题,且有利于中集集团登陆境外资本市场从而加速推进公司的国际化进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业内人士表示,从B股公司自身的业务实力、大股东的资金实力,以及第三方的资金实力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看,中集B转H股的案例,不具备广泛的示范效用。因为目前不少ST类B股上市公司在财务指标和市值上难以满足港交所上市要求。此外,纯B股上市公司可能难以直接转板,因“介绍上市”须满足已经在一个交易所上市的条件。虽然中集B股转H股对于以后“A+B”股公司的B股转A股有借鉴意义,但纯B股公司转换成A股,仍然面临如何满足上市条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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