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宏观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本报记者 陈 郁整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